星期日, 1月 21, 2007

清水

近日有幸與一班前輩會面,聽了他們說很多的個人經歷,獲益良多,而其間更談及他們對現今設計師的一些看法,大意如下:「技巧是有的,但沒有精神,作為一種練習還可以,但作為一項設計則欠缺創新....」這方面我確實也犯了同樣毛病,例如早前我替公司拍攝一個玻璃瓶子的產品照,我只是埋首處理佈光、背景、角度等等技術性問題,完全沒有細心觀察這個產品的造型、質地等等,更不用說透過觀察去令這個產品拍得更加好,更具創意,這方面真以後真的要改進!

1 則留言:

匿名 說...

呢點就係藝術 ( 主觀 ) 同設計 ( 客觀 ) 既分別, 設計要針對性地賣一D野俾人 ... 達到本來既目的